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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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2026年05月25日 盐阜大众报 04版 理论周刊

马琳琳

我国作为传统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始终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是夯实中国式现代化根基的关键所在。当前,各地以“十五五”开局为新起点,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进入系统深化、提质增效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为此要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坚决防止出现“干部干、群众看”现象。但实践中,在政府强力推动、工商资本有序下乡的背景下,部分地区仍面临村民主体性被弱化、被替代的现实问题。因此,如何构建一种有效机制,使市场、政府、村社形成协同效应,激活村民主体性力量,是筑牢农业强国坚实根基的关键一招。

有情村社在激活机制中的独特价值

“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是当前分析乡村产业振兴的主流框架,前者重在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价格机制、激发经济活力,后者侧重公共服务供给、破除制度障碍、建设基础设施、引导产业发展与解决外部性问题。但该框架存在明显局限,即将乡村简化为单一经济空间,忽视其生活共同体、文化传承载体与社会治理单元的复合属性,忽略了乡村所承载的人情网络、情感记忆与文化认同。为此,要引入“有情村社”概念,弥补现有理论在人文与社会维度的缺失。在乡村振兴中,“有情村社”既是实践主体,也是价值归宿,更是避免市场与政府过度介入、替代村民主体性的重要缓冲与调节力量。

有情村社是集情感、文化、自治、利益于一体的复合共同体。其一,它是情感共同体,依托长期共同生活形成的乡土情结、邻里守望与互助传统,构成丰厚社会资本,可显著降低合作成本与交易费用,强化道德约束与内部信任。其二,它是文化认同共同体,承载地方习俗、历史记忆与价值观念,为村民主体性提供深层支撑,推动乡村振兴从产业发展延伸至文化传承与社区重塑。其三,它是自治互助共同体,在情感与文化基础上形成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依靠内部共识与习惯规则处理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为乡村治理有效提供内生秩序。其四,它是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共同体,以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等为载体,强调成果共享与风险共担,兼顾经济效率与社区公平,防止两极分化,确保发展不以破坏村社团结与文化根基为代价。

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与有情村社的协同逻辑

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与有情村社三者并非相互割裂,而是构成相互赋能、相互制衡、相互嵌套的协同生态系统。

有为政府赋能有情村社。政府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夯实村社发展的法律与经济基础,保障村民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筑牢乡村情感联结根基,避免因公共服务缺失导致村社凝聚力弱化。通过健全资源下乡民主参与机制,规范资源分配流程,防范利益俘获,维护村社公共利益。

有效市场引领有情村社。市场作为乡村发展的重要动力,需与村社共同体属性相适配。通过市场机制盘活土地、房屋等闲置资源,推动资源向高效领域流动,实现乡村资源保值增值。依托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等载体,健全收益共享机制,让村民共享产业链增值收益,由村社共同体共同分担市场风险,避免农户单独承受冲击,实现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个体理性与集体情感的有机统一。

有为政府保障有效市场。乡村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要素流动不畅、基础薄弱等特征,政府更需主动补位。一方面聚焦乡村市场短板,提供公共产品、完善基础设施、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引导资本与乡村资源有效对接。另一方面强化监管约束,健全工商资本下乡监管机制,防范资本损害农民与村社利益,为乡村振兴提供稳定有序的制度环境。

在这一框架中,有情村社是主体与归宿,有效市场是机制与工具,有为政府是支撑与保障。所有政策与项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最终服务于村社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与村民主体性的全面激活,而非反客为主,让工具主宰目的,让支撑力量替代主体本身。

激活村民主体性的路径与政策建议

政府层面重点推进职能重塑与制度供给,强化赋能保障。推动政府从项目主导转向平台服务,避免干预经营活动,搭建县级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备案”项目生成机制,将村民满意度、项目可持续性纳入考核。同时,着力培育赋能村集体,实施“领头雁工程”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回头看”,设立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提升村社自主发展能力。

市场层面聚焦机制创新与利益联结,激发内生动力。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在资本下乡合同中明确农民收益保障,支持土地、资金、技术等多元入股,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推行标准化合同并强化监管。稳妥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满足农户小额信贷需求,搭配政策性与商业性农业保险,构建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增强乡村内生造血能力。

村社层面立足情感重塑与组织重构,凝聚发展合力。以建设有情村社为抓手,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开展文明评选与关爱服务,设立村社公益基金,常态化召开村民议事会,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完善村规民约,融入诚信守法、邻里互助、生态保护等内容,建立“诚信积分”制度,结合法治指导确保合规合法,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

乡村振兴的核心是激发内生动力,而非单纯外部输入。通过“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情村社”三元框架,构建起协同互补的治理体系,将价值目标回归人的发展与共同体繁荣,为走稳乡村振兴道路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单位:大丰区委党校。本文为2025年江苏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专项课题“激活而非替代:村民主体性视域下经济薄弱村的共同富裕路径研究”〈ZX2508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