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兰 陈楠)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法院针对暂不具备执行条件案件的法定结案方式,终本不等于权利灭失,更不意味着执行终止。
为切实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射阳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终本案件“清仓出清”专项行动,建立动态核查、常态跟进、持续攻坚机制。近日,该院成功执结7起终本积案,到位标的额31万余元。
李某、周某夫妇因资金周转需要多次举债,债务到期后却拖延还款。刘某、项某等7名债权人及担保人相继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周某履行还款义务。
因李某、周某拒不履行义务,7名当事人先后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全面开展线上线下财产查控,依法处置二人名下房产,并将拍卖款按债权比例分配给各申请执行人。房产处置完毕后,因暂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长期失联、规避执行,法院依法对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射阳法院坚持“终本不终止、结案不销号”工作理念,常态化排查财产线索,追踪被执行人轨迹。经持续跟踪督促,被执行人打消侥幸心理,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清偿债务。执行法官精准核算债权,组织多轮协调,促成各方达成和解。最终,被执行人亲属代为足额支付剩余案款,该批系列积案全部实质性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