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保山)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建湖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申请执行人江苏某建材公司与被执行人许某装修合同纠纷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依法拘传被执行人,并扣押其名下奥迪牌小轿车一辆。迫于法律威慑,许某主动表示愿意还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许某当场履行3万元,余款于10月底前分期结清,扣押车辆退还给许某使用。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韩某借款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判决后,韩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依法将韩某拘传回院,并对其释法明理。在执行法官的组织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韩某承诺七日内履行2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
申请执行人朱某与被执行人徐某、翟某借款合同纠纷案,经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仍未还款。本次行动中,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翟某拘传回院并严厉释法。最终,被执行人翟某终于认识到法律威严,当场履行2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
本次行动出动干警21人次,拘传、拘留5人,促成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