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影)“对不住,钱我一定按时给!”近日,亭湖区人民法院秉承“如我在诉”理念,成功化解一起劳务费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18年,原告邵某到被告李某处从事乳胶漆涂料工程。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李某应支付邵某劳务费8万余元。从2018年起至今的七年多时间,李某累计支付5.5万元,剩余3万余元却始终未支付。邵某多次向李某催要,李某总以“工程款尚未结清”“手头紧张”等理由推脱。无奈之下,邵某诉至亭湖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李某,并组织庭前调解。经释法明理,李某表示愿意偿还,但希望法院考虑其实际困难,给予一定宽限时间。同时,李某还提供了工程合同及应收账款凭证,证明其资金链确实紧张,但强调从未否认债务。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当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承诺分期支付剩余款项,七年多的劳务费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