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力气来应对。在人口老龄化逐步加速大背景下,推动养老事业发展,保障老年人口权益对市域的未来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加强养老服务顶层设计
完善政策框架。“十三五”时期,我市先后出台《盐城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盐城市区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从体系建设、财政扶持、医养结合、关爱服务、综合监管等方面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要进一步明确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养老服务多样化发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等为政策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注重服务质量和安全,全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任务。同时,制定法律法规、财政支持、项目资助、人才培养等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加强政策间的协调和衔接,确保政策措施间的一致性和适配性。
推动制度创新。当前,我市老年人口总量和占比逐年提高,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传统的养老服务制度已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应积极倡导养老服务政策创新,鼓励各县(市、区)在政策设计和实施方面勇于尝试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模式,促进养老服务发展创新。利用政策引导,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探索包括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互联网+养老”等新型服务模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技术创新,鼓励研发和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提升养老服务效率和质量,拓展新领域和新业态。推动养老服务体制机制进行深化医养结合、推进社会化服务、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改革,为养老服务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开拓政府财政拨款、社会保险、公益基金、社会捐赠、商业投资等多元化资金来源,确保养老服务资金来源稳定、充足。整合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等各方资源,形成资源共享互助格局,最大程度发挥资源的综合效益。利用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行业,引导资源向养老服务领域倾斜,提高资源配置灵活性和多样性。
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能力
改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全面评估养老服务的基本需求,了解老年人人口结构、居住状况,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提供数据支持。根据需求评估结果,规划建设养老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护理院等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和类型需求。设施设计需考虑老年人特点,可选择明亮的自然光、减少楼梯和斜坡、设置护栏和扶手、采用舒适的家具和装饰等,营造舒适、温馨的居住环境。引入智能安防系统、健康监测设备、远程医疗服务、智能化护理床等智能化技术,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的科技含量和便捷性。
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近年来,全市连续多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养老机构综合管理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包括护理、心理疏导、康复治疗等方面的技能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养老服务人员,确保人员数量和结构与老年人的需求相匹配,提供兼具数量和质量的服务人员。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标准、责任分工等,规范养老服务的执行和管理。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建设。“十三五”时期,全市累计建成3个省级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培训养老护理员1.1万人次。要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人员的学历和资质要求,鼓励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培训经历的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提高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持续教育和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养老服务人员参加专业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保持其专业水平。建立师徒传承制度,鼓励资深养老服务人员担任新人导师,传授经验和技能,培养新人成长与发展。鼓励养老服务人员学习和掌握先进技术和科学知识,如智能化设备、远程医疗服务等,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加强养老基本服务监督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监督机构对于养老服务业的规范发展、老年人权益的保障、服务质量的提升以及行业竞争力的增强具有重要意义。监督机构应具有一定权威性和专业性,熟悉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养老服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相关监督管理经验。监督机构的职责范围应涵盖对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同时,监督机构应保持与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养老服务监督工作开展。监督机构要定期组织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检查内容包括服务质量、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制定监督标准和评估指标。确定监督标准涵盖的内容,参考国家和其他地方相关的养老服务标准和指南,学习已有的监督评估工作经验,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做法,为制定监督标准提供参考。依据监督标准的内容,制定具体的监督指标和要求,既包括客观可量化的指标,如服务人员配备比例、设施设备完善度等,也包括主观感受和评价的指标,如老年人满意度、服务质量评价等。根据养老服务需求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进步,对监督标准和评估指标实施动态更新。建立养老服务的评估体系和评估工具,包括评估指标、评估方法、评估流程等,为监督评估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县(市、区)的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包括相关服务项目和活动。根据监督检查的对象和重点,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检查时间、地点、内容、人员组成等,确保检查工作有条不紊。对检查过程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整理,制作监督检查报告,详细描述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改进措施,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和机构。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及时要求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建立跟踪督促机制,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和效果。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服务质量优秀的养老机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惩处,提高养老服务工作者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作者为盐城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盐城师范学院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博士。本文为2024年市社科基金项目“提升盐城城乡居民‘民生三感’路径研究”〈24skB279〉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