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理论周刊
2023年10月09日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实践路径

郁兴忠 丁乔

党的二十大在强调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时指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凸显了意识形态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性,要求我们应不断革除主流意识形态制度化建设中制约其发展创新的体制障碍,弥补顶层设计不足、制度执行缺位、功能缺失及社会大众制度观念淡漠等短板问题,从现状层面厘清其矛盾及其解决路径,更好发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制度化建设应有效能,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理想信念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持续推进意识形态根本制度体系建设

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工作法制建设仍存在供给不足、法律规章创制相对滞后等问题,制约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指导功能的发挥,必须推动完善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制度供给,弥补现有建设盲区,将制度势能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

完善主流意识形态制度化建设的顶层设计。一要破除制度建设缺位的窘境。必须立足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发展的现实情况,善于总结经验、合理预判,将意识形态建设的成功经验以制度的形式确立承袭,使意识形态制度化建设“行之有据”。二要厘清各层次意识形态制度法规间的重叠性规范。在纵向体系上,着力构建以根本制度为统摄,重要制度、具体制度分层细化有序对接的体系模式,遵循从部门规章到党内法规再到法律制度依次递进原则,提升制度科学性、合理性和正当性,实现意识形态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之间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三是强化意识形态法规设计可操作性。注重意识形态法律法规可行性,协调“粗”与“细”的动态平衡关系,其中根本制度作为基础性法规,应简化凝练制度精神,以提高其适应性和稳定性,压缩制度的弹性空间。

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科学化设置。一要着重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彻底贯彻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使之同社会变量相适应。二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各主体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各要素间的联动性和黏合度,形成各意识形态相关重点领域相互推进、各方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与治理新格局,特别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空间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要发挥制度效能。

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与监督机制。坚持高站位加强日常工作监督,对工作中出现的意识形态领域“宽、松、软”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全覆盖。同时,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培训,在党校等教育培训阵地加大培训强度,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综合素质。制定合理明确的考评标准,针对长期以来意识形态领域难以进行有效评价考核的问题,重新制定能够进行量化考核的一系列标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主体的权责范围,对落实不力的行为予以追责问责,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

始终强调马克思主义根本价值规范

制度能够落地的关键在于其执行者能够实现理论、实践、理想与现实间的有效沟通。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价值规范融入意识形态建设主体,党员干部队伍切实遵循无产阶级价值规范,是意识形态根本制度建设的题中之义。

彰显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强调党的自我革命对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将各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时刻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通过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抵御错误思想侵蚀的本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总结发展经验,开辟意识形态发展的新阵地。通过完善各层级学习制度、推进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等途径,全面提高党员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面认识,更新知识与技能储备,自觉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付诸实践行动。

坚守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注重人民在意识形态建设领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思想领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意识形态制度化建设,不断改进制度领域不足,形成更有效、更合理的制度方案。另外,坚决打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必须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推进宣传形式和宣传话术贴近人民生活,在制度建设中强调因地制宜,以精神养料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使党的创新理论深入田间地头,构建人民群众固若金汤的精神堡垒。

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新时代中华儿女所肩负的共同使命,既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主线,也作为制度建构中各项工作始终紧紧围绕推进的战略目标,为主流意识形态制度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与根本保障。因而,要不遗余力强化担当意识、使命意识,为制度建构提供目标指引,促使全社会同舟共济、凝心聚魂,有效应对各种内外部风险挑战。

深化制度构建与社会文化协同互动

“徒法不可运行,徒善不可治国”,制度并非万能。因此,意识形态根本制度建设应注重培育相关文化氛围,将精神内涵与制度建设相融合,从思想情感层面筑牢全社会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减少制度运行的冲突和阻力。

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适应性的行为模式,其中既包括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民风民俗,也涵盖各种群体性的组织规约。这些朴素民俗规约大部分适应了自古至今人民群众实践需要和精神需求,得以薪火相传、约定俗成。这类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规则在运行机制、社会功能等方面与现代制度存在一定相似性,全面辨析既存社会规则的内涵与功能,合理吸纳传统民俗规约,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主流意识形态制度建设的执行氛围。

同马克思主义远大理想相结合。在意识形态根本制度建设过程中,要重视实现共产主义这一终极理想,为制度建设提供鲜明的价值导向,为制度运行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可以说,理想信念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指导地位制度建设提供长远发展观。共产主义理想脱胎于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批判与谴责,葆有现实批判精神是共产主义社会得以最终实现的重要保障。为此,要积极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青年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青年学子树立崇高马克思主义远大理想,听党话、跟党走。

(作者单位:大丰区委党校。本文为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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