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健康荟
2026年07月21日

生育保险营养补助提高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全市女职工一次性营养补助计发标准提高至2207.2元。

2026年7月1日起,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女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可以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2207.2元。

一次性营养补助与生育津贴同步申领享受。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线上申领相关待遇,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江苏医保云”App;

2.依次点击“办事大厅”—“我要办”—“生育报销”;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并上传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生育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一次性营养补助将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本人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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