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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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热点诉求回应 2026年03月19日 盐阜大众报 06版 健康

问: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和年度限额如何计算?

答:参保人员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年度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为700元、退休人员为300元,年度最高限额在职职工为6000元,退休人员为7000元,每年1月1日起,起付线与年度限额重新计算。

问:城乡居民医保进入待遇保障期后,医保为何不可以退费?

答: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规定,城乡居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重复缴费或者人员死亡的,终止相关参保关系的同时,本人、继承人可以申请退费。因此进入待遇保障期后,城乡居民医保费原则上不可以申请退费。

问:参保人如何变更有关异地就医信息?

答:1.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要变更居住地或返回参保地居住的,应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2.异地转诊人员需要变更就医地区的,应联系参保地办理变更新的就医地市或省份。

问: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在异地购买如何结算?

答:目前我市已经实现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省内定点药店直接刷卡结算。参保患者需办理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使用备案,并将异地定点药店列为双通道单独支付待遇享受定点单位,方可直接刷卡结算。省内非直接结算的,由个人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零星报销。实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参保患者,使用“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的,根据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相关规定结算。

问:生育津贴如何免申即享?

答:企业参保女职工在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登录“江苏医保云”App,在“生育津贴发放个人”模块,对个人银行账户信息进行维护确认。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后,将生育津贴一次性发放至参保人个人银行账户。其他参保女职工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在“生育报销”模块,上传出院小结、生育登记证明、出生证明等材料后,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问:享受长期护理险待遇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如何申请?

答:长护险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失能且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需要长期照护,经申请并通过失能等级评估认定符合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等级标准的,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参保人员通过参保地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柜面或“我的盐城”App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自评表》;

2.参保人员及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真实有效的病情诊断证明、医学检查检验报告、出入院记录等完整病历材料和可证明参保人员失能6个月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如非参保人员本人办理,还需要提供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与参保人员的关系证明以及《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申请人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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