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闫冰乾 杨月)“法官,我女儿出嫁后,她还能参与集体分红吗?”“您女儿是否享有权益,关键要看她是否仍具备该集体成员身份,这与是否婚嫁没有必然联系。”
近日,东台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干警深入双新村,重点围绕妇女权益保护开展专题普法。干警们在村会议室开设“法治微课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八条关于“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其权益”等核心规定,通过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妇女在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引导村民准确理解法律,有效防范农村妇女因婚嫁变动而面临权益“两头空”的风险。
课堂之外,干警们还深入田间地头、村巷普法角,向村民发放精心编印的宣传手册,并开展“一对一”答疑和“面对面”交流,切实让法治观念如春风化雨,浸润百姓心田。
全市法院2025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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