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陆昱含)近日,市中院出台《关于强化审判职能推进小区治理法治化的十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小区治理领域矛盾多发、易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出十项司法举措,助力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促进提升小区治理法治化水平。
《措施》要求,全市法院要全力推进小区安全管理,加大对涉小区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支持物业企业履行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职责,妥善处理涉邻里公用空间、探头安装、管道致损、宠物饲养、绿化占用等民生矛盾纠纷,依法支持城管、住建、公安、消防救援、生态环境等部门依规执法,打通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要积极支持设立业委会、物管会,准确认定业委会、物管会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的合法主体资格及业主大会、业委会决议效力。要依法打击侵害业主权益行为,明确利用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共有,依法支持业委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返还被侵占收益。要妥善审理涉物业费收缴纠纷,合理界定物业服务标准,支持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完善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体系,推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
《措施》强调,全市法院要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托综治中心不断探索“前端预防+多方共治”模式,前移物业纠纷化解关口。要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定期召开涉物业纠纷联席会议,将司法服务向基层治理单元延伸。要大力推行物业纠纷示范诉讼机制,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常态化发布涉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引导业主依法维权、物业企业规范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