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杰 王晓婷 黄逸
“咱们村、企十几年的合作不能断,以后还要继续下去!”
在“蒋”和说理小院门前,某村村主任老李与某景观公司负责人张某紧紧握手,即将诉诸公堂的矛盾化成了继续合作的动力。
这是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某景观公司于2011年起租赁某村委会土地用于林木种植,十几年间,双方紧密合作、恪守契约,形成了村集体增收、企业发展的互利格局。但从2024年起,景观公司开始拖欠土地租金,村委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双方多年的良好合作基础,盐都法院义丰人民法庭副庭长张蓉蓉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原、被告约到了邻村的“蒋”和说理小院聊一聊。
“蒋”和说理小院位于盐都区学富镇蒋河村一位退休村干部家中。方寸小院、一张方桌、几条板凳,起初,左邻右舍在这里拉家常,村干部和党员围坐于此议事。后来,义丰法庭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此,依托小院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开设普法课堂,十里八乡的村民们有了法律难题都会到小院坐一坐,听听法官怎么说。
企业负责人张某坦言,几年前,天然气管道项目在该村落地施工,改变了部分地块原有通行路线,大型苗木运输车辆无法进出,企业运营压力陡增,才导致租金缴纳滞后,希望能够协商解决。
随后,张蓉蓉结合案件事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切入,用法理划定协商底线;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则围绕诚信履约、互利共赢开展疏导,是调解也是普法。
“公司会尽力补全拖欠的租金,但希望给一些缓冲的时间。”张某诚恳承诺。
“村委会起诉也是为了保障村民权益,并非执意要终止合作,我们愿意先帮企业渡过难关。”老李真诚地回应道。
调解团队随后一同前往案涉租赁地块开展实地踏勘,当场明确田间便道修建、租金分期支付等事项,并在返回小院后写进了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对前来“围观”的村民们,法官邀请大家在小院里坐一坐、喝杯茶,并就土地租赁、合同履约、集体资产保护等涉农法律问题开展普法,用唠家常的方式把法律条文讲得明白易懂,小院里有着普法实践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的另一番天地。
如此普法“小院”,在盐城还有很多。“八五”普法以来,市中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优势,围绕辖区特色和群众需求,就地设立普法站点。
响水法院小尖人民法庭建设小尖枫桥“E”站,为黄河故道边的农户们普及涉农法律知识;阜宁法院羊寨人民法庭在桃花源景区设立巡回法庭,高效化解旅游纠纷,向游客们赠送“普法锦囊”;东台法院三仓人民法庭依托辖区小学开设“红娃法庭”,坚持普法从娃娃抓起……
最好的普法应如春雨浸润田垄、清风拂过耳畔,自然而然走进群众心间。一个个扎根基层的普法站点,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了群众生产生活的每一处,在邻里闲谈间解答困惑,在纠纷化解后敲响警钟,让法治思维成为群众解决问题的习惯选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风正悄然浸润城乡街巷的每一处寻常烟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