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2026年01月28日

一场以“爱”为名的骗局

□李丹 孙标

以“婚姻”为名,设下甜蜜陷阱;借“彩礼”之机,敛取不义之财。一场看似美好的婚约,背后竟是精心策划的骗局……

张某华与陈某兵为获取非法利益,以结婚为由,向他人合谋导演“相亲骗局”,共实际骗取受害人张某的定亲钱与彩礼6.6万元。初次得手后,他们故技重施,又实际骗取另一受害者王某10.6万元彩礼。

此后,张某华还将“婚骗搭档”换成了徐某忠。这次,两人将目标锁定为孙某甲,通过隐瞒真实意图、虚构结婚意愿,成功骗得彩礼及金银首饰等财物,总价值高达21.95万元。得手后,张某华为达到与孙某甲离婚的目的,采取长期不归家、借酒闹事等方式,逼迫或诱使被害人同意离婚。同时,张某华在徐某忠的教唆下,还捏造孙某甲之父孙某乙有关犯罪事实,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建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华、陈某兵、徐某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想与被害人确立婚姻关系的事实,隐瞒其通过结婚骗取钱财的真实目的,骗取他人彩礼等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华为求离婚脱身,在徐某忠的教唆下,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张某华、徐某忠的行为均已构成诬告陷害罪。

最终,法院依法以诈骗罪、诬告陷害罪判处张某华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陈某兵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诈骗罪、诬告陷害罪判处徐某忠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婚恋本应是基于诚信与情感的美好结合,却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敛财工具。此类“婚骗”案件不仅造成经济损失,更对被害人造成了深层次的心理伤害。

为防范类似风险,法官提醒,男女双方在交往初期,应充分了解对方真实身份、婚姻状况、经济来源等,避免因“急于成家”而轻信他人。对过于急切推进婚恋进程的对象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可能被骗,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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