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T21版:特别报道
2025年09月23日

亭湖区人民检察院

多维发力推动湿地保护

本报讯 (吴春 何雨婷)近年来,亭湖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检察履职能力和水平,实干担当、奋发作为,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联合共建生态修复基地。该院联合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检·鹤行”鸟类生态修复基地,利用生态损害赔偿金种植栖息林、投放鱼苗、构建底栖生物链、开展生态补水,相关做法被评为“江苏首届十佳湿地生态修复案例”。全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2024年6月,于全国放鱼日开展增殖放流暨检察开放日活动,共投放鱼苗24万余尾,将渔业资源保护与法律监督有机结合,有力推动了渔业资源恢复。探索丰富替代性修复模式。积极探索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模式,与保护区签订协议认购“盐城滨海盐沼生态修复碳汇”556吨,是将司法手段引入蓝碳交易的创新实践,被《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转发报道。今年8月,联合东台法院认购碳汇,推动司法力量主动融入“双碳”战略,丰富生态修复责任承担方式。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模式 致力黄海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