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莉)近年来,大丰区人民检察院主动策应和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开展守护黄海湿地专项行动,打造“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
依托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向违法行为人索赔破坏海域生态修复费用100万余元;参与生态损害赔偿磋商13件,参与“补植复绿”生态修复3次。
针对湿地野生麋鹿生存问题,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函,提请召开专题督办会,运用检察监督与人大督办衔接转化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全面建成野生麋鹿保护网络。同时,针对野生麋鹿损害农作物的问题,该院组织召开研讨会、听证会,以检察建议督促开展野生动物致害救助补偿试点工作,引导投保中华财险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农户的损失得到补偿。该院在江苏大丰麋鹿国际重要湿地建立了湿地生态公益保护基地。相关做法多次被最高检公众号、《检察日报》等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