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际高
2024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十八条,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纳入重点检查的首项内容,足见党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高度重视。深刻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在深学细悟中坚持问题导向,既是每名党员干部的庄严历史责任,也是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职责要求。
问题意识是前提。巡察工作的任务就是发现问题,问题意识、问题导向、问题结果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对巡察工作,首先要认识到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报告是政治报告;巡察发现的问题是巡察报告的核心内容,是巡察成果的重要体现,是巡察组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情况、研究推动巡察成果转化的主要依据,也是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情况、抓好巡察整改的根本依据。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抓不到或抓不准问题就是无效或失败的巡察。
发现问题是关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党委(党组)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定要求对照,存在差距或造成这种差距的因素,即存在的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来自《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和地方印发的《实施细则》《实施方案》及专项检查的《监督检查要点》等相关要求,来自地方党委根据形势任务的每次授权。要对照有关规定和检查要点,预判被巡察单位在哪些方面容易出问题,通过自查报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下沉调研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做到相互印证,核实准确。
写实问题是重点。问题是具体的,而问题的定性要从政治上看。巡察专项检查报告是政治巡察报告,点出的问题不是一般的业务管理问题,要对标对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定存在的不足;巡察对象是党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问题最后要归结于党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事实胜于雄辩。报告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报告不是讲道理的报告,而是事实的报告。只见结论判断、不见问题表现和数据事例的报告没有说服力。通过巡察专项检查报告充分反映巡察成果,让被巡察党组织服气,让党员干部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作者为东台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综合协调科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