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2024年08月14日

盐城经开区人民法院

集中执行再“亮剑”

本报讯 (王昕)近日,盐城经开区人民法院利用天气炎热被执行人外出少、容易找的有利时机,克服高温炙烤,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绩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中,法院判决被告许某支付4S店贷款本息共8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次拨打被执行人电话,但均未取得联系。执行当天,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前往建湖县将被执行人车辆查封并扣押回院。许某发现车辆被扣后,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到盐城经开区法院联系执行干警,当场还清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人孙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探望权案,盐城经开区法院调解后,确认孙某在不影响孩子生活、学习的情况下,每月可探望四次。调解书生效后,孙某前往陈某处探望孩子时却遇阻挠,遂向法院申请执行。为了孩子健康成长,执行干警决定尽可能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执行干警告诫陈某,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共同守护,父母离异本已给孩子造成伤害,不应再让孩子成为父母矛盾的牺牲品。同时,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且调解书也有探望内容,如不履行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最终,陈某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今后将严格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至此该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执行行动,该院执行干警共走访8户,拘传4人,拘留1人,扣押汽车1辆,查封机器设备4台,执行到位金额3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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