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可)近日,申请人何某向滨海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打电话称,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行踪,请求法院干警到场控制。
被执行人王某差欠申请人何某21.4万元,却迟迟未予履行。在前期查控中,执行干警未能找到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因王某长期在外务工、行踪不定,也无法将王某拘传。
接到何某电话后,该院立即组织干警赶赴上海,并在途中进一步确认王某住所信息,认真制定执行方案。抵达上海后,干警顺利将王某拘传至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展谈话。谈话过程中,王某表示自己并非不想履行,而是因经济困难无力还款,才选择躲避执行。面对王某说辞,执行干警严肃指明,履行生效判决是法定义务,即使经济存在困难,也应当及时与申请人协商处理,躲避执行不仅不能解决问题,情节严重还会涉及拒执犯罪。
经过谈话,王某终于表示愿意履行,并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与申请人何某积极协商。最终,何某考虑到王某现实情况,主动作出让步,减免了部分款项,王某也通过朋友筹齐款项后交付何某,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