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周刊
2024年07月08日

学好“六大纪律” 夯实党性根基

邵开云

一个党员干部的党性强不强?关键看他的党纪意识浓不浓。近日,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通过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特别是“六大纪律”相关规定,我对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根本要求等有了新理解和提高。

我于80年代参加工作、90年代入党,作为一名有着40多年工龄、30多年党龄的党员干部,对党纪学习从未松懈。一方面是因为25年前曾担任过3年乡镇纪委书记,近几年也曾在市人大机关委员会联合支部、第二支部担任纪检委员,党纪学习一直是“必修课”;另一方面是自我要求的缘故,出生农村,草根打拼,深知群众疾苦,进城工作,倍加珍惜,铭记初心使命,党纪学习又是“常修课”。一路走来,党纪成为我为人从政的明镜、修身律己的遵循,党纪观念和党性意识也伴随成长进步而入脑入心。

但是党纪学习、党性锻炼从来不是一劳永逸,特别是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的自我革命这两个重大课题。因此,党纪学习必须紧紧跟上,尤其要学好“六大纪律”,夯实党性根基,这是党员干部的“安身立命之本”。

带着责任学,做“明白人”。《条例》是规范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言行的总遵循,类似《刑法》规定什么是犯罪、犯何种罪、受何处罚,《条例》规定了什么是纪律、有哪些纪律、违反纪律接受什么样的处罚。如果说《刑法》是刑法方面的“法典”,那《条例》就是纪律方面的“纪典”。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着责任学,走在一般党员的前面,不仅要先学、领学,还要深学、细悟,做党纪学习宣讲、遵守执行的“明白人”。

对照规定悟,做“警醒人”。本着全面从严的基调,《条例》增补的相关条款,以前大多是作为问题指出、口头提醒注意的事项,现在上升到纪律层面,如搞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及违规谋利、新官不理旧账、搞形式主义及官僚主义、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等,不再是模糊地带、朦胧环节,一旦违反要求就是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因此,党员在思想上要全面“警醒”,不能按照以前惯例找借口寻求开脱。

铭记使命行,做“赶路人”。实现共产主义,是全体共产党人的远大理想,而当下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呼唤着我们,人民期待着我们,唯有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自我、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自我,既怀揣梦想又脚踏实地,既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既严于律己又当好先锋,做不负星光的“赶路人”,为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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