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施建峰)近日,射阳县人民法院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促成案件达成执行和解的同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协调推动被执行人家庭困境儿童救助工作,让司法更有温度。
孙某向曹某购买鱼虾饲料,拖欠20余万元货款。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孙某于2024年1月10日前给付曹某5万元,2月8日前给付剩余15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孙某未能按期履行义务,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线下调查未发现孙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近日,执行法官接到曹某提供线索的电话,第一时间组织干警赶赴执行现场。
到达现场后,法官了解到孙某目前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其年迈丧子,前儿媳远嫁他乡,与老伴抚养一双年幼的孙子孙女。面对这一特殊情况,法官决定与申请人沟通,希望能为孙某争取到一些宽限。经过数小时的耐心沟通,孙某现场履行2.1万元,申请人也对孙某一家的困境表示了同情,并主动放弃部分权益,同意剩余案款分期给付,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法官并未止步于此,针对孙某家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询问两个幼童的生活状况。经了解,两个幼童的父母离婚时约定,小孩均由父亲抚养,现因父亲患病离世,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生活十分困难。法官立即与当地村居和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就该情况进行说明,积极协调两幼童母亲及相关部门办理困境儿童帮扶救助手续,尽最大可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