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代子涵)近日,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陈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且抓伤执行干警,滨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罚款。
1月25日,申请执行人成某联系滨海法院执行干警,称在滨海港镇找到被执行人陈某。执行干警随即赶往滨海港镇找到陈某,但陈某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决定将其传唤到法院,但陈某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多次提醒无果后,执行干警决定对其强制拘传。其间,陈某抢夺手铐,并将一名执行干警手部抓伤。
鉴于陈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暴力妨害执行,法院对陈某作出罚款决定。迫于惩戒威慑,陈某履行全部案款,案件执结。次日,被执行人陈某自行前往法院,写下悔过书,并当面向执行干警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