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
2024年01月31日

亭湖法院盐东人民法庭

巧解三棵树引发的邻里纠纷

李蔚 蔡力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李某某和王某某邻居二人却为两家巷子间三棵树的问题争执不休,并诉诸法院。近日,亭湖法院盐东人民法庭妥善化解了这桩相邻权纠纷,修复了邻里关系的裂痕。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系几十年老邻居,两家房屋之间种有多棵水杉树,其中三棵长势偏向李某某家一侧。因水杉遮挡了李某某家屋顶,对太阳能电池板使用造成一定影响,加之秋季树叶掉落,影响院内蔬菜种植及居住环境,李某某准备将遮挡光线的三棵水杉树锯掉。但邻居王某某不同意。

双方多次发生争吵,甚至在李某某锯树时发生肢体冲突,王某某因此受伤并报警,矛盾加剧。李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三棵树的归属。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情,本着睦邻友好精神,希望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但双方情绪激动,沟通未果。眼看陷入僵局,法官并未气馁,来到现场对树木和房屋仔细测量,最终确定三棵水杉树位置并不在原告宅基地范围内,但几棵树确实非常茂盛,李某某的院落里掉落了大片树叶和枯树枝。见此情形,法官并未就案办案,而是和人民调解员、村干部以及在场村民一起帮助双方理清纠纷的来龙去脉并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

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耐心劝导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原告主动申请撤诉。李某某就之前发生的冲突向王某某赔礼道歉并给予适当补偿,王某某也表示会帮助李某某修剪这三棵树。

自此,几十年的乡邻关系得到修复,村庄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承办法官向在场围观的村民讲述了古人七尺巷的典故,宣传了邻里之间和谐相处之道,获得群众一致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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