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凯 刘义昂)针对少数企业和单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弱化现象,今年2月份,滨海县总工会出台《关于打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实体化的意见》,健全组织网络、人员专职、监督精准、经费保障、考核严格工作体系,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据滨海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尹仁军介绍,该县总工会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中心站,全县16个镇(区、街道),2个园区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站,476家规模企业、760家小微企业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服务点,实现监督组织“立体式”全覆盖。
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实行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采取竞争上岗的方法,在全县选聘429名专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实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职业化。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每天明确一名副主席值班,职工的信访、来信、投诉,劳动争议化解、调处、移交仲裁、判决,法律援助等,都在“一站式”窗口搞定。采取政府投入、企业出资、工会划拨“分担式”筹资形式,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资金会,保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经费运转,努力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专职人员、有工作经费、有正常活动、有台账记载。加大劳动法律监督考核力度,建立工会、企业、社会三方联合评估机制,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检查、整改、实效等按季度、半年、年终进行评估,采取召开座谈会、察看现场、查阅台账、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形式,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
“截至5月底,全县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规范企业用工146人次,化解劳动争议76件,使职工获得经济补偿或经济赔偿470余万元,解决欠薪1800多万元,补发法定假日加班工资130多万元。”滨海县总工会副主席徐立才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