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2023年03月17日

市财政加快资金拨付助推企业发展

本报讯 (周凡凡 记者 王连杰)今年初,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出台后,市财政局认真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力度统筹调度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快财政涉企专项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落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

自2021年8月实施市本级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直拨改革以来,市财政局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不断优化财政涉企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对符合免申报项目条件的企业,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直接将财政奖补资金拨付给企业,大幅提高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和使用效益。

今年“市56条”政策措施实施以来,市财政局按照市本级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直拨改革要求,主动对接市相关部门,及时获取免申报类项目资金拨付信息及兑付依据,拨付市本级先进制造业发展、科技创新、服务业发展、旅游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免申报直拨资金9364.23万元。其中,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471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3584.23万元、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47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9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10万元。惠及企业843户(次),分别向江苏大洋精锻有限公司等7家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每家拨付100万元奖补;盐城天合国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获得“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称号的企业每家拨付50万元奖补;江苏理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7家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每家拨付30万元奖补;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获批建设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企业每家拨付30万元奖励。

对照“市56条”政策措施,市财政局对不需要完善支持政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印发了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对需要完善支持政策的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会同市工信局抓紧研究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力争3月底前出台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市本级涉企专项资金6月底前应拨尽拨,更加有力有效推动企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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