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专版
2022年11月18日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向东

推介发布盐城科创载体政策

对标长三角各城市政策供给,盐城制定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激励政策》及其实施细则,既在面上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同时重点对创新标杆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大力支持。

建设高水平高校,打造人才核心载体。支持省内外高校在盐建立分校、研究生院、产教综合体,提升全市高校建设整体水平。高校院所来盐建立分校、分支机构等重大合作项目,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集聚高层次人才,突破高能级科创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来盐领衔创建高能级科创平台,打造区域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建符合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平台、开放式创新平台、创新实验室等科创载体项目,按实际支出20%给予支持,每个单位年度最高1000万元,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领建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领军人才(团队),可优先推荐申报盐城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领建创新联合体。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引领支撑作用,以创新创业为纽带,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格局。在各级科技人才计划项目中,加大对创新联合体的支持力度,可采用定向组织等方式,给予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接续支持。优先支持创新联合体申报国家、省重大科技人才项目。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投入、有装备、有项目”标准,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龙头企业新建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对获批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最高奖励100万元、30万元。

激发创业人才活力,推进孵化平台建设。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专业孵化器、加速器。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大学科技园分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鼓励打造全链条创业孵化体系,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加速器、孵化链条,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在市年度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良好等级的孵化器,分别最高奖励50万元、30万元,离岸孵化器招引的人才及团队享受“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相关政策。对通过国家、省、市备案的众创空间分别最高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市、县(市、区)科技计划对创新创业大赛落地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服务创新需求,强化各类人才站点建设。获批组建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获批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的,分别最高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聚焦社会事业领域,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对新创成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诊疗中心,含中医)5年内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补助,对新创成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5年内给予500万元、200万元补助,对新创的国家级、省重点专科3年内给予500万元、100万元补助。

推介发布盐城人才政策 盐城创新平台载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