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理论周刊
2022年07月11日

加快湿地碳汇交易大市场建设

寇铮 殷凤春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提出,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

湿地具有“地球之肾”的美誉,与海洋、森林并列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其储碳总量占陆地生态系统的35%。我市依托黄海湿地世界自然遗产资源,打造湿地碳汇交易大市场,能够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通过湿地价值实现碳中和与绿色产业发展双重重任。

打造湿地碳汇交易大市场的优势

湿地碳汇供给丰富。盐城拥有江苏最长的海岸线、最大的沿海滩涂、最广的海域面积,是江苏湿地类型最齐全、资源最丰富的地级市,涵盖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以及湖泊湿地三大类湿地类型,湿地总面积约为76.94万公顷,约占全省湿地面积27%。盐城不断挖掘放大生态优势,发挥湿地自然遗产、黄海森林公园等综合效应,实现从“盐田滩涂”到“世界遗产”的根本性蝶变,丰富的湿地碳汇资源为湿地碳汇交易大市场构建提供了物质基础。

企业湿地碳汇需求旺盛。实现“双碳”,既要做好碳源排放“减法”,也要做好碳汇能力“加法”。湿地碳汇作为重要“碳吸收”手段,被认为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方式之一,具有较大开发价值。我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化石能源占比高,具有高能耗、高排放“双高”特点,减碳压力大。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市以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代表的规模以上工业高耗能行业企业500多家,企业数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10%以上。“双碳”背景下,企业有碳排放限制,需要购买碳汇满足要求,还有一些企业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也要购买碳汇,这些都增加对湿地碳汇的需求。

打造湿地碳汇交易大市场的困境

湿地碳汇交易市场体系不完善。各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的完成仍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参与程度较低,市场调节作用较弱,碳价格呈现明显的非市场化特点。不同地区湿地碳汇交易方式不同,交易规则、交易风险管理、交易争议处理等一系列事务“无法可依”,尚未建立城市补偿农村、工业补偿农业、高排放者补贴低排放者的市场机制。

湿地碳汇交易市场活力不足。碳市场以排控企业为主,更偏向商品市场,侧重配额持有。受市场流动性不足影响,区域碳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潮汐现象明显,普遍表现为临近履约期才购买配额被动履约。且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只有电力行业纳入强制减排范畴,其他行业没有强制减排任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只允许配额交易,尚未启动抵消机制,造成除试点省市外碳汇市场交易活力不强,对湿地碳汇需求降低。

湿地碳汇绿色金融发展基础不足。我市金融机构以银行业为主,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对较少,市内尚无碳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也处于一片空白。市场开发的碳资源资产质押、碳债券等碳金融创新产品数量少、规模小、服务不成熟,碳金融与碳市场尚未形成相辅相成的良性互动局面。

湿地碳汇人才缺乏。本土以满足“双碳”语境下跨学科人才的碳金融人才和排放管理人才缺乏。主要表现为人才培养能力和人才引进能力不足,湿地碳汇“产学研用”平台建设滞后。

打造湿地碳汇交易大市场的建议

强化政策引领,构建湿地碳汇交易市场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强化政府对湿地碳汇市场的宏观调节作用,建成公开、公正、公平的湿地碳汇监管体系,探索湿地碳汇信用认证流程。探索湿地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湿地碳汇交易,逐步完善湿地碳汇多元化、市场化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多部门协同协调工作机制,动态推动“湿地碳汇”交易市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并在资金、人才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出台行动方案,明确湿地碳汇交易市场实施路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湿地碳汇交易全链条各部门职责、监管机制、奖惩举措、工作目标,政府、企业各自的责任、权力、利益。

搭建普惠平台,提升湿地碳汇市场交易活力。探索组建由“政府+能源交易所+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湿地碳汇普惠平台。逐步扩大湿地碳汇普惠平台覆盖区域和项目类型,形成规范、有序的湿地碳普惠运行体系。探索通过商业激励机制,逐步形成规则明确、场景丰富、发展可持续的湿地碳汇普惠生态圈。按照“先易后难、逐渐扩大”原则,有序推动个人减排场景接入与开发,探索建立区域性个人碳账户,引导湿地碳普惠减排量通过抵消机制进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支持与鼓励盐城纳管企业购买湿地碳汇减排量并通过抵消机制完成碳排放权交易的清缴履约。

创新金融服务,探索湿地碳汇金融模式。加快完善湿地碳汇金融标准体系,统一湿地碳汇债券标准,制定湿地碳汇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环境信息披露和相关监管标准,完善湿地碳汇债券评估认证标准。围绕湿地碳汇开发系列金融产品,探索将湿地“绿资源”变成可交易、可收储、可贷款的“真金白银”路径。设立湿地碳汇金融风险补偿金,构建湿地碳汇确权、抵押、融资、交易、还款于一体的碳汇金融闭环,实现生态资产价值化、市场化、金融化。健全湿地碳汇补偿激励机制,进一步将金融与湿地碳汇补偿激励机制结合,完善低碳风险规避机制等措施,有效解决湿地碳汇养护融资难等问题。

加快人才引培力度,打造湿地碳汇人才基地。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设立湿地碳金融、湿地碳管理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增设湿地碳金融、湿地碳管理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培养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积极推进湿地碳金融、湿地碳管理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培养湿地碳金融、湿地碳管理领域紧缺人才。鼓励和支持高校积极与海外大学合作,培养国际化、湿地碳治理和全球碳市场运行专门人才,加大海外碳金融、碳管理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大力支持高校湿地碳金融、湿地碳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湿地碳汇“产学研用”平台,将产业力量、人才力量、科研力量充分集聚,为科技创新搭建桥梁和纽带,加快推动湿地碳汇科技创新与产业应用。建立揭榜挂帅机制,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以多种方式激励具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积极开展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为湿地碳汇市场交易的顺利开展提供智力支持。

(寇铮为中韩<盐城>产业园创新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博士;殷凤春为盐城师范学院商学院院长、教授,中韩<盐城>产业园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本文为市政府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2skA77>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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