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贵耀 刘 彤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研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30条,提出要对标国内一流标准,着力把盐城打造成全省营商环境满意度最高地市之一,以健全服务体制为保障、以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以创新政务服务为突破,不断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现象仍然存在,为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提档升级,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谱写好“强富美高”新盐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需拿出“硬措施”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从思想认识入手
激发干部内生动力
思想决定出路,格局决定高度。激发干部担当作为要先从改造思想入手,通过建立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的学习教育、考核评价、容错纠错等机制,让想担想为、愿担愿为、敢担敢为入脑践行、落地生根。
把准学习教育“定星盘”,激励干部想担想为。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和重点决策部署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举办各级干部担当作为专题轮训班、研讨班,教育引导干部激情进取、想担想为,牢固树立“为官避事平生耻”意识。以基层党组织为依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干部担当作为”主题学习研讨,引导干部将优化营商环境当作自己真正的责任和使命,记在心里、扛在肩上。通过设置党员干部示范岗、先锋岗,引导广大干部树立“以担当作为力促营商环境优化”理念,利用展板、媒体、专题活动等大力宣传服务企业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形成舆论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争当模范。
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激励干部愿担愿为。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效列入干部综合考评体系,加大赋分权重,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等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优先选拔、任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紧密结合地方实际、部门职能职责,为相关部门量身定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考核指标。完善年度考核为重点、平时考核作参考、专项考核当补充的考核评价体系,全方位、多维度考评相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绩。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与部门评优比例、个人评先评优、年度绩效发放、职务职级升降挂钩,对考评结果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职务、职级,优先安排各类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对考评结果“吊车尾”“亮红灯”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约谈处理,真正让干得好的有动力、干得不好的有压力。
握牢容错纠错“风向标”,激励干部敢担敢为。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指示精神,建立健全鼓励干部敢闯敢干的容错机制,不断细化、量化容错纠错标准、程序并形成管理办法,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线中因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出现无意过失、创新过失时,给予理解、支持和包容,坚决杜绝“一闷棍打死”做法。通过制度创新,帮助干部尽可能丢掉思想包袱,激励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大胆创新、主动作为,让有为政府力促有效市场,深度激发市场活力。容错机制实施过程中也必须拧紧容错“安全阀”,要划“边线”,拉“红线”,强化底线思维,建立容错“负面清单”,绝不让干部把容错机制当作“护身符”“挡箭牌”,打着创新幌子干损人利己的事,做到既不擅自给干部“加码”,也不随意给干部“松绑”。
从专业素养入手
提升干部作为本领
在干部队伍中确实存在“能力不足不敢为”的现实问题。要通过能力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切实提升各级干部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同时也要通过引才用才、选才配才等方式强化优化营商环境班子队伍总体能力。
以能力培训长才干,锤炼“真本领”。组织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各行政层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管理条例、决策部署,开展理论指导,并根据地方实际开展特色化、专业化课程培训、理论研讨;组织重点部门和重点群体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营商环境示范地区现场交流培训、跟班学习、驻点学习。通过理论学习、现场体验,弥补干部知识盲点、能力短板。
以实践锻炼壮筋骨,锻造“硬脊梁”。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干部轮岗交流机制,组织重点群体干部到优化营商环境一线挂职锻炼,到重点企业开展驻企服务,立足前沿岗位,在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学习如何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增强解决实际问题、应对复杂局面、做好市场主体服务工作的本领。
以引才用才强队伍,培育“主力军”。强化涉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扩大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名额,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机制,有效解决引进人才在租房购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返乡探亲、工作调动等方面问题,厚植人才成长沃土。优化编制资源配置,选优配强营商环境重点职能部门领导班子,针对性推进涉企涉商部门干部专业化建设。通过引才用才,加强优化营商环境队伍建设,培育优化营商环境主力军。
从权力监督入手
强化干部外在压力
通过颁布监管办法、畅通监督渠道、强化执纪问责等方式,深化治理相关干部在服务市场主体过程中的服务“推拖绕”、工作“庸懒散”、作风“贪腐奢”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干部担当作为。
颁布监管办法。聚焦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态度恶劣等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出台监督执纪管理办法,从政务服务、监督执法、廉洁履职、法治保障等方面明确监督要点,列出监督清单,划出“红线”“准绳”,有效规范干部行为。此外,颁布监管办法不仅可以明确监管范围,使监管行动有理有据,而且便于相关部门、相关干部进行对照自检,大幅降低执法成本。
畅通监督渠道。通过设立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专项举报电话,落实信访投诉工作机制,开辟官网监督举报专区,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直通市场主体服务微信群,设置微信举报二维码,不定时随机投放线上问卷等方式,全渠道接收和受理市场主体反馈的问题。综合运用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监督、舆论监督、班子“一把手”督查、班子内部互查、干部个人自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可打破部门界限,成立横向专题组,贯通监督力量,协同联动开展明察暗访、走访座谈、一线蹲点、专项检查等活动,深入查找、及时发现和处理优化营商环境过程的干部懒政怠政问题。
强化执纪问责。打出执纪问责“组合拳”,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对政策不落实、审批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或函询诫勉,对谋取私利、因履职尽责不力导致营商环境受到严重损害的干部公开通报、严肃处理。选取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案例拍摄暗访专题片并公开播放,曝光涉案人员姓名,对其揭短亮丑,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徐贵耀为市委党校教务处处长、教授,刘彤为市委党校基层干部培训处助教。本文为2021年度省党校系统调研课题“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强化担当作为——以盐城市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