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周刊
2022年05月30日

新时代构建人民美好生活的三重路径

于可 朱俊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自此“美好生活”从日常话语层面上升为党的治国理政理念并转化为一种政治话语,从伦理学范畴提升至政治哲学范畴。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社会建设上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发展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续写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基于新时代美好生活特质和基层社会特性,立足基层社会场域,围绕政党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互构逻辑、情感治理逻辑及回归生活本质逻辑,提出新时代构建人民美好生活的三重路径。

加强党建引领:

构建党组织领导的整合治理机制

政党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特殊位置被不断关注,尤其是对治国安邦起着关键作用的基层党组织。实现新时代美好生活有赖于有效治理,而治理的有效性又主要依赖治理机制与治理体系的建构。因此,政党逻辑的美好生活构建,要从以党组织为核心、有机整合基层治理机制着手。

组织重塑。长期以来,由于过于强调经济发展,以至于“经济至上”观念主导公共决策,导致组织建设、制度体系构建等“软件”建设严重落后实际所需,基层党组织松散而封闭,政党建设与社会治理严重脱节,基层人心与政权稳固存有隐患。因此,亟须通过组织重塑找回党在基层的领导地位,将党组织嵌入各种社会组织、自组织、驻区单位、“两新”组织等,以区域化党建壮大基层党组织力量,重塑组织体系。

体制吸纳,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多元共治格局。以强化党组织为“轴心”,选优配强干部队伍。通过开会、培训、参观学习、谈心、做工作等多种方式统一思想,激活干事创业的动力和积极性。将群众参与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着力点,下沉治理单元,成立新型自治组织,推动普通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事务治理。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美好生活建设,形成统筹各方、良性互动的共治共享格局。

阵地建设。通过亲民化改造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服务站、改造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等多项举措,凝心聚气,推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从“搭台逻辑”向“阵地逻辑”转型。

示范引领。推动政党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互融,发挥党组织价值功能引领作用。当前社会治理面临新冠疫情防控压力,应发挥党组织统筹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奋战抗疫一线的模范作用。

基层社会归根结底是由人组成的共同体,因此通过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深入群众,践行群众路线,增加有效回应,重建干群关联,有助于弥合人心,加强思想文化领导权建设。

以人民为中心:

依托情感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我国是一个“情本体”社会,情感是我国立国和社会建设的基础,普通民众对国家寄予更多价值期许和道德评价。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政府治理提出了全新要求和更高标准,迫切需要找回群众,贴近群众,抵达内心,凸显和发挥人的核心作用,构建温暖的情感共同体。

源头治理,情感疏导。在社区或村庄层面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从根源处解决问题。当前基层治理的诸多问题源头在“人心”,必须紧紧围绕这一源头开展治理。而基层问题有很大一部分是历史矛盾造成的,这又和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情感治理第一步就是要亲近群众,找准问题根源,打破干群隔阂。

干部下沉,疏解群众困难。在化解矛盾纠纷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过程中,人情、面子等方式可能比制度和技术有效,这就要求基层干部要信任群众、走进群众、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深入群众中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疏解群众困难,以情感联结重构居民之间、居民与基层干部之间的人际互动关系。

以发展凝聚共识。干部下沉是解决问题的基础,以发展来安定民心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如何在诉求迥异的多元价值间找到其内聚的核心价值,从而将其整合并达成共识,是破解难题的关键。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需要政府围绕民生问题干实事,以发展疏解群众怨气;需要通过基层干部、能人、精英等将发展理念层层灌输,凝聚人心,共同致力于美好生活打造、美好家园建设。

悉心引导,群众参与。群众在基层相关事务中的情感表达被感知和体悟,被重视感就会油然而生,直接强化居民参与决策的意愿和行动。基层政府要通过搭建平台、把控发展方向、给予资源支持、动态监督等方式充分动员群众参与公共事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回归生活本身:

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治理格局

基于生活逻辑的美好生活构建需回归生活本身,深入到现实社会情境中。因此要尊重生活治理规律、遵循“共生—共识—共建—共治—共享”逻辑理路。

一方面,尊重生活治理规律。要尊重群众生活,基层社会治理场域具有模糊性、复杂性等特质,公共事务和私人生活界限难以划分,因此在基层社会构建美好生活要尽量找寻群众私人生活与政府组织的公共事务间的张力平衡。特别需要重视的是实现美好生活绝不能由政府包干,“唱独角戏”,必须激发群众自主性和参与积极性,通过畅通表达渠道和参与形式,实现私人诉求到公共需求的转换;必须动员群众参与,推动公共事务向私人行动转换;必须厘清公私界限,推进协同共治。

要尊重基层组织,赋能赋权基层组织,在法治框架内充分尊重基层正式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以及非正式组织的自主权,全面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更好地实现群众日常生活与条块体制间的交互,夯实国家政权基础。另一方面,遵循“共生—共识—共建—共治—共享”逻辑理路,重建生活秩序意义,复归美好生活本质。

“共生—共识—共建—共治—共享”强调共生神州大地,共识中华文化,共建经济发展,共治社会事务,共享美好生活。当前,我国正处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征程中,不能回避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要使人们真切感受到生活水平、幸福指数的提高。

同时,要着力探寻美好生活的哲学意义与现实路径。我市要实现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地位历史性跃升,产业转型突破性进展,城乡面貌全局性重塑,生态环境根本性蝶变,民生福祉整体性改善,管党治党系统性加强的战略目标,必须全面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公民等多元主体协同合作,共同构建多元化社会治理格局,以实际行动更好地践行“有盐同咸、无盐同淡”的价值担当,在盐阜百姓心中筑起新时代的“宋公堤”。

(于可为滨海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朱俊庆为滨海县委党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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