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明安)大丰区审计局找准定位,主动融入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坚持以领导干部履行责任为主体,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两翼,推行领导干部责任“一体两翼”审计方式,实行会商制、协作制、报告制、闭环制“四制”模式,为干部监督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项目计划实行“会商制”。围绕审计监督全覆盖,每年都与区委组织部进行沟通会商,将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任职时间长、信访问题多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列入审计建议,以任中审计为主,乡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充分考虑审计成果的运用,提出审计建议名单,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
项目全程实行“协作制”。立足服务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精心组织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项目实施前事先到组织、纪检部门了解情况,调查了解是否有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项目实施中,“组审”“纪审”“巡审”协作的工作机制贯穿审计全过程,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组织等相关部门报告或移送。
审计结果实行“报告制”。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等资料报送组织、纪检等部门,并形成年度综合报告上报区委审计委员会。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积极为干部监督工作提供参考依据。2021年,实施4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1个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提出审计建议20条,移送案件线索17条,受党纪处分4人。
审计整改实行“闭环制”。坚持“审计告知、整改督办、联合督查、环环相扣”审计整改工作闭环机制,突出清单式、节点式、流程式、闭环式的“四式”整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从审计发现问题到问题整改、问题销号形成管理闭环,整改工作情况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区委组织部等部门报送。2021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共查出问题90个,已整改问题85个,整改率9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