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周艳艳 汤其军)阜宁县委第二巡察组在联动巡察县法院、县检察院过程中,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坚持“四围绕四检查”,促进“两院”巡察有力有序,精准到位。
围绕政治机关属性同步展开,检查政治站位偏差。检查“两院”机关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方面的政治偏差,查找政治建设引领司法实践,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存在的差距,充分发挥政治巡查“探照灯、显微镜”作用。
围绕司法为民理念同步贯穿,检查宗旨意识偏差。结合涉法涉诉信访,检查源头治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的漏洞;结合人民法庭、基层检务辖区社会治理状况,检查镇(区)、街道、村(居)民调、听证队伍培养使用社会化功能覆盖面;结合审务进社区、法官进网格、送法进企业、法治进校园等事务推进情况,检查法制化宣传整体氛围。
围绕职能职责定位同步推进,检查制度落实偏差。从“两院”机关职能定位上,检查检察业务对法院业务监督是否贯穿司法实践全过程,监督事项要求是否全到位,法院对检察提出监督建议质疑成分多不多,检察各部提供证据链条是否完整顺畅;从“两院”机关管辖路径上,检查是否存在越权、混淆、相互“帮忙”现象,是否存在违反司法“三个规定”。
围绕两院履职质效同步考量,检查社会效果偏差。参考借鉴省市“两院”考核指标各类通报,检查被巡察“两院”工作开展和质效实绩,分析研判几年来工作整体推进情况,指出当前需要整改和加强的事项;走访人大、政协等监督“两院”司法履职的职能机关,听取意见,采纳建议,纳入报告;深入企业、学校、社区进行测评,了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理问题,检验“两院”开展司法活动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