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周艳艳 汤其军 邓朝翔)阜宁县委第二巡察组自进驻县法院以来,注重疫情防控与巡察工作同步开展,发挥巡察人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巡察工作良性展开。
抓疫情防控,与开展日常工作同步发力。将疫情防控要求贯穿日常巡察工作始终,驻点办公场所储备测温仪、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巡察组成员每天公示苏康码、行程卡,每两天组织一次核酸检测。坚持上下班考勤、值班值日定人定岗等制度,做到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进度明确、责任落实明确、效率成果明确。
抓上下联动,与完成目标进度同步推动。根据市县联动巡察工作要求,细化分解目标内容,学习借鉴周边市县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积极寻找问题突破口,着力排查重点人和事,做到上下联动不断线、纵横交流不间隔、比学赶超提速度、同步推进不落后。
抓队伍建设,与落实责任担当同步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和行为要求,制定巡察期间“四不准”,即不准忽视疫情防控事宜,不准泄密失密巡察事项,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工作不出成果,树立团队意识助推巡察工作各环节有机衔接。
抓问题整改,与夯实巡察质效同步提高。对巡察过程中便于立即整改的事项进行交办,实行立巡立改,促进被巡察党组织及时建章立制。被巡察党组织对往年巡察问题整改清单“回头看”,对于文字整改和虚假整改现象,列出问题清单,要求被巡察党组织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