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秉廉 汤淼)近日,滨海县人民法院审理部门与执行部门密切配合,成功化解两件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
2020年3月,乘坐电瓶车的严某与驾驶机动车的于某发生碰撞,造成严某受伤,严某遂诉至滨海法院。经调解,被告于某赔偿原告严某13.2万元医疗费。由于于某未能按时履行已生效的调解书,严某依法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曾多次上门查找于某均无果,案件执行一度受阻。
今年3月,严某二次治疗完毕,再次起诉要求于某赔偿剩余各项损失41万余元。该案审理法官经关联案件检索,发现于某在该院尚有未结执行案件,随即与执行法官“协同办案”。
在接到于某在家的线索之后,审执干警共同上门送达开庭传票并拘传被执行人。经审执法官共同释法明理,于某表示愿意将两起案件合并处理,最终两案以于某一次性向严某赔偿31万元而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