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的第一本余华老师的书。整部作品不算特别长,语言通俗,生活气息浓厚,叙事笔调风趣,可读性很高,读起来很流畅,不算曲折的故事却让人很难忍住不一口气读完。
光看标题,你可能会以为整本书讲的就是许三观因为生活苦难,一次次卖血,直到身体受损,失去生命的悲剧故事。但整体看下来,我发现书中很少有苦大仇深的悲惨。作者反而是围绕着许三观和他的家庭写了很多趣事。这本书里所有的苦难好像被毛巾裹好的玻璃碎片,刺人的尖锐陷在温软的柔情里,碰上了也只有顿顿的痛感。
全书读下来,有三个令我印象深刻的地方。
首先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许三观卖血的两个习惯。其一是卖血之前要喝七八碗水,其二是卖完血后,到胜利饭店,一拍桌子,要来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这两个习惯都源自许三观跟着老乡根龙和阿方第一次卖血所学到的经验,他们认为多喝水可以让血稀释,这样子就能卖出更多的血,而且对身体不会有那么大的伤害。猪肝补血,黄酒活血,所以卖完血后理应吃上这两样。作者对这两处的描写细腻生动,市井小民的形象栩栩如生,令人发笑的举动里含着一份戏谑。
当然了,这卖血前后的两个习惯并非一成不变,展现出来的也不总是幽默。譬如,书的后半部分许三观的大儿子一乐生病,感染了肝炎。为了给一乐治病筹钱,许三观十天内卖了四次血。按惯例,为了多卖点血,他需要在卖血前多喝点水。时值寒冬,他喝的是河里冰冷刺骨的水,喝一次都要哆嗦好久。为了喝下冷水,他想了个办法,那就是喝水前吃一把盐,只要足够渴就忍不住要喝水。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本书的结尾。卖了十几次血的许三观在暮年之时,突发奇想,要去为自己卖一次血,为了吃爆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去卖血。但老血头却贬低他,说他的血不如猪血,只配给油漆厂里刷油漆。听到这番话,年老的许三观在大街上伤心地痛哭。听到邻居们说自家父亲在街上大哭,儿子们很快赶来,却都对父亲不能卖血这样莫名其妙地哭的理由感到不解。
也是在这时,许玉兰站了出来,维护了许三观的父亲形象,她知道自己的丈夫为什么伤心。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都要靠许三观卖血度过。他哭泣是担心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就没法通过卖血赚钱,帮助家人渡过难关了。所以,在训斥了儿子后,许玉兰带着许三观去酒馆吃炒猪肝,喝黄酒。
正如腰封所说:“卖血是为了亲人,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客,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活。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许三观是一个小人物,他没有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他有他的局限和不足,但是他也有他的闪光之处,这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流淌在身体里的血液就是这样一个小人物为数不多能掌控的东西,血液支撑起了他的脊梁。实际上,是担当和对家人的爱把许三观托举起来,并使他熠熠生辉。这种爱是一种朴实无华的爱,带着浓浓的生活气息、烟火气息,它源自一种身份,或者是丈夫,或者是父亲,它的动人之处并不在于难以企及,而是在于足够真实。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可以当作一个名叫许三观的小人物的传记来读,可以当作一个家庭喜怒哀乐的日常来读,也可以当作一个涵括了时代变迁的世情画来读。时代的微尘落在每个人身上就是一座大山,生存的挑战与生活的苦难是个体必须要经历的生命过程。但是生活就是这样,有阳光灿烂的日子,也有风雨交加的时刻。成长也总是如此,常常是且哭且叹,但更要且行且歌。
也是因为如此,在有光有影的日子里,我们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一切,用几分幽默,添几分乐观,最后带上所有的温情与敬意,热爱生活,勇敢出发。永远记住,我们要让平凡的自己在平凡的日子,努力发光!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3级汉师2班 顾德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