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劳务公司李先生和会计小王一起来到建行盐城解放路支行,面露难色。网点工作人员见状赶忙邀请他们坐下,经过一番询问,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李先生安排会计小王给工人发工资。小王在手机银行上选择收款人的时候,错转给了周某12000元。发现转错后,小王当场就懵了,立刻汇报给李先生。李先生回忆起周某是几年前一工地上的工人家属,当时给这位工人结算工资的时候,因他本人没有建行卡,就提供了其家属的建行卡号,所以小王手机银行一直自动保存了收款人记录信息。工程结束后,就没有再合作过。周某账户信息也是当时包工头报来的,李先生已想不起来这个人是谁,也无具体联系方式。
李先生和小王到派出所报过警,但根据收款人姓名,民警查到全国有200多人同名,无法确认具体收款人信息。因为是操作失误转账,不存在对方诈骗等违法行为,民警无法受理。李先生和小王只好来到建行网点,期望网点人员能够提供帮助。
网点工作人员表示,出于客户账户信息保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网点不能将收款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给他们,但对他们提出的实际难题表示理解,提出可帮他们联系收款人,询问对方态度,协助尝试从中斡旋协调。
网点工作人员拨通了对方电话,讲述小王转错款12000元的过程,希望对方主动退回款项。周某称人在外地,且该账户已长期不用,委婉拒绝了退款要求。网点工作人员又提出将小王的电话提供给对方,以便周某可以主动联系小王,亦被周某拒绝。针对周某不愿配合的情况,网点工作人员并未放弃,继续与其沟通,并向其宣传不当得利后果,汇款人可通过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返还款项法律知识。经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周某态度有所松动,最终同意和李先生对话,双方友好协商谈妥后续退款事项。
离开网点时,李先生再三向网点工作人员表达感激之情。
周亚 杨晓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