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周刊
2025年10月27日

深化体制改革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袁露露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我市拥有“世界自然遗产”与“国际湿地城市”的生态优势,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更应走在前、做示范,必须立足黄海湿地的生态禀赋,以系统性、协同性、创新性思维突破制度瓶颈。

构建“生态+法治”制度体系。法治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是破解“生态保护与发展矛盾”的制度基石,更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当前,亟待通过法治手段,破解生态管理职责体系尚未完全理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尚未健全等问题。应加快制定或修订符合盐城实际且具有地方特色的湿地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生态保护提供精准、有力的法律依据。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强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与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探索“生态司法+碳汇交易”联动机制,将生态损害赔偿与碳汇认购衔接,形成“修复—核证—交易—补偿”闭环。

深化陆海统筹治理体系。构建“陆海联动、区域协同、综合治理”机制是保护与修复海岸带生态系统的鲜明标识。应建立跨部门陆海统筹协调委员会,整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海洋渔业等部门职能,统一规划管理海岸线资源,制定全市陆海一体化发展规划,明确湿地保护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加强陆源污染防控与海洋环境治理协同,实施入海河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推广智慧监测系统实时追踪污染源,推动工业、农业、生活污水协同处理,减少氮磷等污染物入海量。深化区域合作机制,与周边城市共建黄海生态廊道,开展联合执法与应急响应演练,共享海洋环境数据与灾害预警信息。完善陆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依托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滨海湿地修复工程,发展生态旅游与可持续渔业。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关键在于构建“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闭环体系,让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与生态价值协同释放,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可持续转化。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明确湿地、海域、森林等生态资产的产权主体与权利边界,为生态产品的市场化流转与交易奠定产权制度基础。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联合科研机构制定符合盐城湿地、海洋生态系统特征的核算技术规范,量化固碳、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关键生态服务的实物量与价值量。创新生态权益交易机制,探索设立区域性生态产品交易平台,设计开发与之配套的绿色金融工具,拓宽价值实现渠道。推动生态产业融合与品牌化提升,促进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与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盐城生态”区域公共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

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是以制度创新激活市场动能,打通“政策引导—技术转化—产业协同—金融支撑”全链条,让低碳转型有路径、生态投入有回报、绿色发展有动力,推动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竞争优势持续转化。应积极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现资源的可持续配置与高效利用。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打造长三角工业低碳标杆。

强化多元共治协同机制。多元共治协同机制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两者是制度创新与治理效能的双向赋能、目标引领与实践路径的深度融合。站在新起点,应推动构建跨区域、跨流域、跨层级的生态保护协作平台,完善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创新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探索设立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支持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监督。构建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发挥基层社区和乡村自治组织在环境监督、矛盾调解中的作用。通过激发多元主体积极性,形成权责清晰、激励有效、监督有力的共治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作者为盐城师范学院商学院〈数字经济学院〉教师,硕士。本文为2025年度市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盐城海洋经济绿色低碳发展路径研究”〈25skA318〉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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