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月)8月15日,市中院、东台市人民法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30余名《盐城晚报》小记者走进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文明第一课”现场教学活动。
活动中,干警以麋鹿保护为案例,并结合保护区内的司法修复基地实践,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小记者树牢“破坏环境要担责,修复生态是义务”的法治理念。
此外,干警还向大家发放了《以案释法·漫画长江大保护》读本。大家收到普法小课本后认真翻阅、积极提问,现场气氛活跃。
参加活动的小记者纷纷表示,本次活动受益匪浅,在未来的生活中,将从自身做起,积极主动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