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不仅帮我们公司挽回了损失,还修复了主雇双方的关系。在他们的帮助下,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范,进一步对企业管理漏洞进行堵塞。”近日,在盐城市委政法委召开的企业家代表座谈会上,江苏某热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如是说。
2018年初至2019年2月,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某被委派至天津某热处理有限公司指导工作。其间,王某违反有关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要求,将其工作中获知的采购信息私下披露给别人,造成公司损失合计210万元。
大丰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案组借力“外脑”,多方咨询热技术处理领域专家,准确认定采购信息为经营性信息“密点”,补强关键证据,夯实了证据基础,促使王某由起初拒不认罪到认罪服法并积极赔偿被害单位全部损失。针对王某积极退赔行为,该院组织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员经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为做实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该院聚焦商业秘密司法治罪与治理难题开展调查研究,厘清权利人企业损失获赔难、维权难产生的根源,统筹发挥检察职能,建立知识产权诉前赔偿调解机制,使权利人获得赔偿、侵权人获得从宽处理,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丁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