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
党的二十大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重大战略任务。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深刻理解和把握共同富裕的逻辑意蕴,对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政治逻辑
党的使命的必然遵循
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和使命。走过百年历程,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贯穿追求共同富裕的政治遵循。
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党带领人民浴血奋战、夺取政权“站起来”,奠定了走向民族复兴的社会基础,成为实现共同富裕、人民幸福的逻辑前提。新中国70多年的历史,也是党领导人民谋求幸福及共同富裕的历史。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事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推进,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福祉,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实现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再向全面小康的跨越。当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是党百年奋斗历程后继续获得成功、争取更大荣光的必然选择。
中国共产党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心怀让全体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国之大者”,以历史实践诠释和践行初心使命,带领中国人民迈向共同富裕的光明前途,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推动共同富裕的政治逻辑。
历史逻辑
中华民族的千年期盼
几千年来,中华儿女一直期盼和追求共同富裕的美好社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大同”“均平”共同富裕思想已融入中国人血脉,渗透进人们心灵,成为一代代中国人的共同期盼。
中国古代思想家的富民、大同思想及底层民众提出的“均贫富”口号中,包含很多共同富裕的朴素思想。齐国政治家管子提出“以天下之财,利天下之人”的治国理政主张。《礼记》以“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为宗旨,憧憬和谐大同的美好愿景。从陈胜、吴广的“苟富贵,勿相忘”,到太平天国的“无处不均匀,无人不保暖”,都反映出古代中国人对共同富裕理想社会的渴望。但由于历史局限,这些理想未能实现。
共同富裕是我国传统大同社会、小康社会的理想目标,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的必然延伸。近代以来的屈辱史让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实现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是摆脱被奴役、被压迫,走向民族复兴的前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工农大众赢得革命胜利,迎来崭新生活。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共同富裕的制度根基。1953年,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首提共同富裕概念,认为逐步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可能让农民逐步摆脱贫困状况,实现共同富裕的普遍繁荣生活。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先富带动后富”、坚守“公有制占主体和共同富裕”原则,共同富裕迎来新契机。此后,无论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还是“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公平”,都是对共同富裕的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踏上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理论逻辑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诠释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主张。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学说为理论基石,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其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蕴含丰富的共同富裕观点。同时,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结合国情,不断深化对共同富裕的内涵认识。
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揭露资本主义两极分化,使剥削压迫无处遁形。马克思恩格斯系统分析共同富裕的对立面——两极分化,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在产生财富的同时也产生贫困,发展生产力的同时也带来压迫和剥削。因此,未来社会必须消灭私有制,消除少数人占有多数人劳动成果的异化现象。同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精神富足”与“物质富裕”的辩证统一是共同富裕的重要特征。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共产主义社会“通过社会化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断丰富和发展共同富裕思想。其一,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富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按劳分配和全体人民共享社会财富提供制度保障。其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其根本在于以所有人富裕为目的,通过构建合理的生产关系,消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在推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实现社会财富极大丰富,为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和美好生活需求创造物质条件。其三,共建共享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只有使全体人民成为发展主体,才能凝聚人民力量和智慧,共同投身劳动创造,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实践逻辑
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辩证统一过程。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历史任务,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也应随之变化。照此逻辑,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必然选择,也是对如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回答,顺应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逻辑。
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以贯之的事业。从1964年首提“四个现代化”到1978年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现代化建设,再到现代化建设“三步走”发展部署,为人民过上富裕生活绘制“路线图”。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强调,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启动国企改革、设立经济特区、开放沿海城市等一系列创新实践,不断探索让全体人民共富起来的新路径。在改革不断推进过程中,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推动全体人民朝着共富目标稳步前行。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中华民族迈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目标,开启实现共同富裕新征程。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连续性和阶段性的辩证统一,充分展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大的政治判断力和高超领导艺术。
(作者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盐城师范学院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本文为盐城师范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共同富裕: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本质规定”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