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倪永男 陈添炜)近日,射阳法院黄沙港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三起涉退渔还湿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射阳某开发公司与养殖户之间的矛盾。
射阳某开发公司东沙港管理区部分属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盐城黄海湿地范围。因退渔还湿需要,该公司多次告知养殖户,鱼塘不继续发包,需退让鱼塘。但养殖户在合同到期后一直未交还塘口,该公司遂诉至射阳法院。
该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委派并指导县诉前纠纷调解委员会前往塘口调查案情。经过法官、调解员的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三家养殖户和开发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这三起纠纷的妥善化解,为后续其他养殖户调解工作开展、推进退渔还湿工作奠定了基础,取得了良好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