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 罗兴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这为我国粮食政策指明了方向,给粮食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海洋是蓝色沃野,是人类获取高端食品和优质蛋白的“蓝色粮仓”。我市是海洋大市,拥有582公里海岸线、1.8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和丰富的海洋资源。大力推进向大海要“良田”播“良种”专项行动,对充分挖掘海洋在食物供给方面的巨大潜力,积极打造“蓝色粮仓”,形成国家粮食安全新高地,实现“藏粮于海”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向海要“良田”的有利条件
海洋空间广阔。盐城地处江苏沿海中部,海洋空间广阔、海洋资源丰富,向大海要“良田”条件得天独厚。我市海岸线约占全省海岸线的60%,是江苏省乃至全国海岸线最长的地级市。全市海域面积中,内水面积1.21万平方公里,领海面积6753平方公里。
海域区位优越。盐城海域位于渤黄海区域“三场一通道”产卵区,每年4至6月,有多种鱼虾、贝类在各河口、海湾、沿岸、浅水区或潮间带等区域交配、产卵孵化及育幼。为了保护鱼类优质种质资源,我市共成立了响水四腮鲈鱼、盐城海蜇、盐城泥螺、石磺等6个种质资源保护区。
海洋生物资源丰富。盐城近海有20多条大中型河流入海,有众多沙洲浅滩,寒暖交汇,生态环境复杂多样,成为多种鱼虾类产卵场和幼鱼育肥场。近海有鱼、虾、蟹、藻等300余种,经济鱼类有大小黄鱼、带鱼、鲳鱼、鱿鱼、海鳗、梭鱼等100多种,主要经济贝类有文蛤、青蛤、四角蛤、泥螺、蛏子等,还有对虾、海带、紫菜等海洋水产。
海水养殖业发达。盐城现有水产养殖总面积181.9万亩,养殖业产量106.5万吨,其中海水养殖面积77.6万亩,占全市水产养殖业总面积42.8%;海水养殖产量26.1万吨,占全市水产养殖业总产量24.5%,已形成沿海百万亩渔业养殖规模,是全国重要的贝类产区和最大的鳗鱼苗捕捞出口基地,拥有两个国家一级渔港。
向海要“良田”的对策建议
以生态优先为引领,打造海上“绿水青山”。一要建设海洋生态系统,发挥海洋浮游植物、藻类和贝类等生物的固碳功能,加强以生态修复和增汇为主要目标的固碳生物功能群构建,建设“碳汇渔业”,保护、改善海域生态环境。二要健全碳汇产业链条,推进藻类养殖、低碳渔业、科学养殖、海洋牧场发展,建设海洋养殖与渔业碳汇产业化示范项目,围绕碳汇渔业品种养殖、精深加工、仓储物流、网络销售等各个环节健全产业链条。三要搭建产权交易中心蓝碳交易平台,依托盐城产权交易中心,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发行蓝碳债券、蓝碳资产托管、蓝碳交易保险、蓝碳抵押担保、蓝碳期货期权、蓝碳基金产品等,做大碳汇渔业发展空间、畅通渔业碳汇市场化交易机制。
以海洋牧场为载体,打造海上“蓝色粮仓”。一要实施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增殖行动,规划建设海洋生物增殖放流基地,开展近海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在东台等海洋鱼类栖息地建设人工鱼礁,推进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加强陆源污染物排海监管,发展生态渔业、循环渔业和绿色渔业。二要启动“百箱计划”,加强与中集集团合作,将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嫁接到渔业领域,通过开发建造高端大型装备,帮助海洋渔业走向深远海,降低以往养殖模式带来的海岸线生态环境压力。三要实行立体养殖“增容”,大力建设“资源修复+生态养殖+高质高效”海洋生态牧场综合体,在浅海养殖技术和模式上大胆创新,形成上层养海带、中间养贝类、底层养鱼类的立体养殖模式。
以延链强链为抓手,打造海上“产业集群”。一要建立黄海水产品遗传育种和集散中心,加快海洋原(良)种场建设和品种的改良、驯化和引进工作,在生产繁育鱼、虾、蟹、贝、藻、蜇等种苗基础上,增强水产优良新品种的创新能力和遗传改良力度。以华大、海天、神王等企业为龙头,形成海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为长三角地区输送保鲜、速冻水产品。二要构筑名优海产品增养殖产业带,利用海水苗种资源丰富等优势,初步建成以生态渔业、设施渔业、休闲渔业为重点设施配套、技术先进、特色鲜明、效益显著、可持续发展的名优海产品增养殖产业带。三要打造渔港经济圈,以我市沿海六大渔港建设为中心,加快渔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渔港休闲观光旅游,建设渔港特色街区、渔文化体验区,打造集渔业生产、近海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休闲渔业和旅游观光为特色的渔港经济圈。
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打造海上“智高点”。一要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健全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市场化协同创新机制,鼓励支持大型渔业企业建设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渔业科研院所、博士后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化示范基地等技术创新组织。二要成立技术小组,由高校、科研机构专门人员组成技术专家组和技术顾问组,技术专家组负责海上“良田”建设的规划、监督、研究,并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技术顾问组负责对人工鱼礁、增殖放流、海藻场建设提供技术指导。三要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联合开展增殖放流相关科技攻关,筛选鱼种,攻克优质海洋冷水鱼类繁养关键技术,构建海底森林栽培技术体系。拓展潮下带渔业发展空间,支持开展深远海智能化养殖试验,探索开展深水抗风浪网箱、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依托大规模海上风电场建设,开展海上风电和海水养殖结合试点。
以机制体制建设为保障,打造海上“服务平台”。一要健全政策激励和扶持体系,加大我市公共财政支持渔业力度,财政经费有计划有重点地向种子种苗、资源增殖、设施渔业、病虫害测报防治、水环境监测、科技成果推广、标准化特色基地、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等一些公益性、基础性、共性和关键性的领域倾斜。引导各类资源要素投向海上“良田”,将海上“良田”建设纳入农业用水、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范围。二要完善水域出让金支持渔业基金制度,进一步完善水面流转机制,将水域出让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渔业服务体系建设、渔业资源增殖保护以及渔业科技投入等。设立海上“良田”建设专项基金,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吸引保险资金参与投资海上“良田”建设项目,并组建政府投资担保公司,合力破解融资难题。三要建设海上“良田”服务支撑体系,成立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海上“良田”建设各方面协调工作;成立海上“良田”建设联络小组,负责对包括人工鱼礁的投放和监督、海洋环境的监测、经费的发放和管理、组织评估和研讨等方面进行联络沟通。注重创新渔业经营组织形式,大力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渔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大力鼓励、培育、扶持技术咨询、信息服务、鱼苗种供应、水产品销售等服务实体和中介组织,加大对海洋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和资金扶持力度,全力支持打造“蓝色粮仓”。
(刘波为盐城地域文化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教授,江苏沿海发展智库港产城与园区规划研究所所长;罗兴奇为盐城地域文化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研究员,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