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竞逐新赛道 勇当 ...
2022年12月09日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探索公益诉讼“1+N”机制

东台检察院牵头组织“四长”协同生态大保护签约仪式。

本报讯 (朱筱艳 王莹莹)近年来,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以公益诉讼检察为中心,加强内外联动,探索多种实践方式的公益诉讼“1+N”工作机制,强化“公益保护共同体”建设,项目获评“2018—2020年度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奖”。

该院探索完善“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综合治理”的立体化公益保护模式。全省首创林长、河长、湾(滩)长、检察长“四长协同”工作机制,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结合,促进依法行政,共同加强对水生态、林业资源和黄海湿地的保护;联合东台市监察委员会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协同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及交通运输管理等9部门出台《加强生态东台建设司法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联合法院、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签订《条子泥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协议》;与环保局会签《环保案件执法联动工作办法》,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共建共治格局。

在临近世界遗产地黄海湿地区域的东台林场,该院建立盐城市首家林业生态修复基地,定期对基地法治长廊进行更新改造;率先成立全省首家湿地生态公益保护实践基地,将公益劳动、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联合职能部门常态开展补植复绿、清洁滩涂、海洋放流、守候候鸟等“四项行动”,积极构筑黄海湿地绿色生态“检察屏障”。2019年以来,共引导破坏生态环境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500万余元,补植复绿340余亩,投放鱼苗50万余尾,组织公益劳动26次。

在用好人身自由罚、财产罚的同时,该院突破惯有思维模式,因案而异地将劳务代偿、增殖放流、修复损坏等多种方式作为诉求选项,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活动,实现丰富惩戒手段、确保修复成效、扩大社会影响的效果。在盐城市检察院组织下,该院联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举办了“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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