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竞逐新赛道 勇当 ...
2022年12月09日

建湖县人民检察院

长江特大非法采砂公益诉讼案

建湖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和侦查人员调查核实江砂资源损失情况。

本报讯 (杨生)3月1日,经建湖检察院提起诉讼,“3·07”长江安徽段特大非法采砂案一审宣判,张某等32名被告人因犯非法采矿罪,马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其中14名主犯被判处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等共计558.57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一年前,公安部收到一条长江安徽段非法采砂的案件线索,交江苏省公安机关初查。专案组发现,这伙长江“砂耗子”昼伏夜出,非法采砂行为非常隐蔽。公安机关经过4个多月艰苦侦查,于去年7月9日在安徽境内4个地市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扣押采砂船1艘、运砂船4艘及江砂1.3万吨。

经指定,案件由建湖检察院公诉。1月28日,建湖检察院提起公诉并指控:2021年3月至7月,被告人张某、章某甲等32人事前同谋,分别结伙,采用“采运销一体”模式,利用非法改装的隐形吸砂泵船,在长江安徽铜陵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段上下断面禁采区,非法采运江砂46765吨,价值289万余元;被告人马某明知江砂系盗采,仍收购1700吨并出售。庭审中,建湖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并当庭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这起案件的案发地为长江安徽铜陵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段上下断面之间,该保护区是以滩涂湿地为主的大陆淡水湿地型自然保护区,是世界上首座利用半自然条件对江豚等野生动物进行异地养护的场所,有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

“非法盗采江砂,不仅导致江砂资源、河床结构被破坏,也对长江渔业资源、底栖生物资源造成损害,必须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修复受损的生态。”办案检察官、建湖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小刚说。

该案件入选2022年度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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