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中秀 朱镔)近日,建湖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多年的抚养费纠纷案件。
陆某与彭某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女彭某某由彭某抚养。离婚后,彭某某一直随陆某生活,陆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审理后判决,彭某某随原告陆某生活,被告彭某需给付彭某某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等费用。判决生效后,彭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今年7月,陆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多次走访调查,法官最终联系上彭某,并从亲情、伦理、法律多个角度向其释法明理,最终,彭某同意到法院支付抚养费。
随后,在执行法官的组织安排下,彭某见到了多年未见的女儿,并对自己多年未尽到父亲责任感到愧疚,除当场给付五万元外,他表示将给付女儿学费及生活费用直至其大学毕业。至此,该案妥善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