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持续改善,老年人口数量剧增。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经济快速发展,传统家庭规模逐渐呈现小型化趋势,我国户均人口数量不断减少。尽管日益健全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能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方面支持,但老人在日常生活、情感慰藉等方面愈发缺少人力保障,制度化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亟待建立。
与全国水平相比,我市面临老龄化问题压力更大,大量老年群体需要养老服务,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成为宏观政策、市场主体和个人关注焦点。在这种情况下,我市积极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养老服务体系在短期内有了较大提升,但与人口老龄化社会需求相比、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与广大老年群体对高品质晚年生活美好期待相比,城乡养老服务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现有养老服务聚焦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大多面向身体状况良好的低龄老人,提供的服务多为助餐、医疗保健和文化体育,而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等需求很难引起关注。此外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经济困难、农村老人等特殊群体往往需要更多服务,但也因其特殊性,普惠性养老服务很难满足其需要,一人一策的针对性服务又超出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和水平。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分布影响,城乡之间、县域之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差异明显。一方面,城市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高于农村地区,目前全市已建成多个城市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而农村养老形式主要还是自发的居家养老,养老基础设施匮乏,城乡步调不一致,发展不均衡;另一方面,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社会福利院、民办养老机构大都设立在城市,而农村养老机构多为敬老院形式,只能满足农村老年低收入群体的吃住需求,服务功能亟待优化升级。
构建城乡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把提高养老服务针对性作为关键点。一是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能力,为孤寡、失能、重残、高龄、空巢、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老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增加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养老服务供给。二是定期开展养老服务需求方面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老年群体的期待,逐步提高养老服务针对性。三是积极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学习省内外城市先进经验,围绕社会保险制度政策筹资、给付、投资、监管等环节,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护理需求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构建城乡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要将推动养老服务协调发展作为着力点。一方面,持续扩大城市养老服务资源优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城市养老机构挂钩帮扶相对落后的农村敬老院,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在城乡间自由流动。加快制定全市统一的城乡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尽早实现城乡间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开立、管理等程序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资金支持、政策扶持等方式鼓励从事市场化的养老服务企业开拓农村服务市场,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同步发展,积极形成城乡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广大农村老人安享晚年生活。
构建城乡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要以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作为切入点。一是持续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服务市场机制,实现要素价格由市场决定,形成要素流动自主有序,要素配置高效公平的良性循环。二是通过减税降费、用水用电用地优惠等政策吸引更多企业进入养老服务市场,抓住上海与盐城合作开展长三角(东台)康养基地项目建设历史机遇,吸引更多知名康养企业落户盐城,进一步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比重。三是拓宽人才培养途径、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引导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老年服务相关专业,提高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完善其晋升机制,支持更多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要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监管作为落脚点。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地方性法规形式确定养老服务领域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违法、失信等行为惩罚措施。其次,监管系统中要突出政府指导作用,引导各部门共同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并依法、科学、合理、有序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领域监管,积极呼吁民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充分参与,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系统。最后,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开辟养老服务体系内部失信联合惩戒渠道,依法及时向各类媒体和社会公众披露养老服务主体失信信息,全面增强市场监管能力,促使养老服务主体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