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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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能否提取公积金 2025年04月11日 盐城晚报 07版 社事

问:本人在盐城工作,一直租房子住,想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答: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问:每月都要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太麻烦了,有什么更便捷的方法吗?

答:如缴存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可办理租房委托提取业务。委托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每月18、27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按月、足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超过租房提取上限及提取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至本人住房公积金绑定的Ⅰ类银行储蓄卡。

我的盐城APP操作步骤如下:打开我的盐城APP→首页内点击公积金→业务→租房委托提取协议签订→签约→维护关联人信息,本人信息为自动反显,配偶信息需手动添加(点击“新增关联人”按钮后,下方会出现一条空白的关联人信息,手动输入基本信息)→点击本人信息前的√按钮,将本人添加至签约人列表(如配偶也需要签约,请配偶本人自行登录账号,通过“加入协议”功能添加为签约人)→点击下方的“确定”按钮,弹出签署协议的界面(三份均需签订)。全部签约完成后即完成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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