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虹
近年来,亭湖检察院在生态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基础上打造“检·鹤行”品牌,坚持治罪与治理并举,综合运用刑事处罚、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多种监督形式,全链条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一体推进惩治犯罪、保护公益、修复生态,用检察融合履职守护绿水青山。一件案件获评省院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典型案例、盐城市政法系统优秀案例。
坚持全链条打击,提升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今年以来,该院已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1件48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该院充分依托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机制,通过专题听取案情通报、参与案件讨论等方式,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完善证据锁链。办理公安部“昆仑2022”专项行动挂牌督办的李某某等7人涉嫌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案,先后获评省院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典型案例、市政法系统优秀案例,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刊发。
加强融合履职,下好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一盘棋”。“检·鹤行”生态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通过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协作、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一体推进环境资源公益保护和生态修复。主动借助“外脑”,委托专家和生态环境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对涉案生态环境损害费用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意见,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做好准备,全面提升环境资源保护成效。相关做法被《江苏法治报》头版报道。
凝聚多方力量,打好环境资源协同保护“组合拳”。该院建立健全区域配合协作机制,联合属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辖区非法拦网捕鱼、捕鸟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3次,督促相关部门查处、捣毁滩涂盗猎窝点9处。加强源头治理,与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签订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阵地建设,建立鸟类生态修复基地,种植鸟类栖息林30亩,开展生态修复。拍摄的微视频《我的鹤儿我的河》,获评全国检察优秀影响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