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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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房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2024年01月09日 盐城晚报 06版 民生

市民王先生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副主任童爱华回答: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征得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需符合转贷条件:以家庭为单位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是在本地由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是本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民,并在本地购房申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半年并按时足额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信用良好,房屋不动产权证已办理好。特别提醒: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结清后无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借款人仅为灵活就业人员的,除正常规定的担保方式外,还需要提供第三方担保人,担保人需要是在盐城范围内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第三方单位缴存职工。

所需材料:商业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近期还款明细并注明贷款余额(加盖章印)、购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房屋转让合同或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或增值税发票)、借款人身份证、还款银行卡、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簿(借款人为单身一人的,须由本人当场填写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房屋不动产权证。注:如涉及担保人的,担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到场。

市民张先生问:2023年3月份办理过租房提取业务,2024年什么时候可以再次申请提取?

童爱华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可在2024年1月1日后申请提取下一年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