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盐城经开区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迅速启动跨区域协作机制,成功在灌云县扣押一台涉案挖掘机,有力推进了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
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赵某、李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赵某支付货款21万元及相应利息,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两名被执行人均未履行义务,工程机械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赵某名下的一台挖掘机目前停放于灌云县境内。接到线索后,法院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并提前联系灌云县法院予以协助配合。经过排查,执行人员在灌云县开发区一处废弃厂房内找到这台挖掘机,当场依法予以扣押,并顺利拖离现场。
当日在执行现场,干警通过电话与在外地的被执行人赵某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法律后果。赵某表示,待返回后将主动与申请执行人一同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
倪士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