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晚报讯 近日,东台法院安丰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合伙经营餐饮店引发的委托合同纠纷,修复双方之间的裂痕,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经查,钱某、孙某曾借用赵某名义登记经营餐饮店。店铺注销后,登记经营者赵某先行垫付了经营期间对外债务,后因内部债务分担产生争议,赵某将钱某、孙某诉至法庭。案件审理中,孙某已主动履行其应承担份额,赵某撤回对其起诉,案件争议焦点集中于钱某。调解初期,钱某否认自身实际经营者身份,拒绝承担相应责任,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引导赵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在充分的证据支撑下,案件事实清晰明朗。法官敏锐把握双方矛盾缓和契机,灵活采取“法理+情理”双轨调解模式:一方面释明委托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晰责任边界与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昔日合作情谊、纠纷解决成本等角度耐心疏导,细致对比判决与调解的利弊,引导双方理性协商、互谅互让。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双方最终放下心结、达成一致。钱某当庭转账支付赵某9.8万元,至此,纠纷得到一次性、实质性化解。
夏卫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