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政法
2025年12月25日

亭湖法院

巧用“活查封”促执行

盐城晚报讯 近日,亭湖法院通过“强制力度”与“善意温度”的有机结合,既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最大限度保障了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空间。

杨某申请强制执行徐某一案,法院在依法对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因未发现徐某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程序虽已“终本”,但法院的跟进从未停止。近日,法院接到线索称:徐某的养殖场内饲养了一批生猪。执行干警立即赶到现场实地核查,准确掌握了生猪的数量、健康状况及市场价值。

执行干警综合考虑案情认为,直接变卖生猪,虽能快速实现部分清偿,但也可能切断徐某的经营能力和长期还款来源。为此,执行干警决定采取“活查封”措施——生猪仍由徐某继续饲养,但不得擅自处置。

此后,执行干警多次与徐某进行沟通,一方面严肃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其通过继续养殖、分期履行的方式逐步清偿债务。但徐某起初仍以“没有还款能力”为由推脱。面对这一情况,执行干警明确告知徐某:“这批生猪已被依法‘活查封’,若仍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启动资产处置程序。”最终,徐某认识到逃避法律义务的后果,当场筹集5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杨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分期偿还。

蔡星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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