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1.贷款申请。借款人应当凭贷款申请资料,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意向表》等有关资料;2.贷款受理。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审核同意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等;3.贷款审批。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贷款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通知并协助借款人办理担保落实手续;4.贷款发放。借款人凭担保落实材料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管理中心通知受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或房屋承建(修)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自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并通知借款人之日起30日内借款人未办理贷款划转手续的,视同借款人放弃贷款申请。
问:在外地缴存的公积金,能否在盐城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凭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缴存证明,可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对借款人为异地缴存职工的,除正常的担保方式外须再提供“第三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三人”应当是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的第三方单位缴存职工,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约定履行职责。
